特殊教育_培养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7

闽南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     特殊教育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代码:      045119             

培养单位:       教育与心理学院            

填表日期:     2025年3月17日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制

2025年3月

一、学科概况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造就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涵盖多个专业领域,其中特殊教育领域是于2021年获批增列的专业领域,依托福建省高原学科(教育学)、福建省高校应用型学科(心理学)、我校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学、心理学)、福建省应用认知与人格重点实验室、福建省特殊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平台进行办学。

二、培养方向

(一)自闭症(孤独症)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

该方向主要研究自闭症儿童认知、学习心理特点与机制,并探索相应的辅导、教学、家庭咨询、康复训练方法。

(二)融合教育

该方向主要研究研究融合教育发展必要性、融合教育的主要理论与实践方法。

三、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文化素与健全的人格,掌握特殊教育理论素养和扎实的特教实践技能,能在特殊教育学校、机构与部门以及普通学校从事教学、管理、康复与服务的实践与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四、招生对象

符合学校招生简章所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标准学制

全日制3年。在标准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可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延长在校学习年限至5年。

六、培养方式

采取导师“集体指导与个别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导师团队培养的优势;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等环节的系统学习,培养学生具备较高的特殊教育职业素养和能力。

七、学分学时

总学分≧41学分,其中必修课程为23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必修环节为10学分。

八、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补修课程三部分组成。其中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6学分)、学科基础课(9学分)、方向必修课(8学分)三类;选修课程包括学科素养类、教育专业类、专业特色类、交叉融合类四个模块(总分不少于8学分,每个模块至少修满1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1(专业课程计划表)。

九、课程设计要求

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思政有机融合,并密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教育实践实际应用,体现了前沿性和实用性。及时将本专业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引入课程教学。

1.课程内容体现特殊教育前沿性和前瞻性,兼顾了教育学科、心理学科与其它相关学科的交叉与融合,注重引进先进课程资源和师资,逐步建设高水平课程。

2.交叉学科课程设置体现了学科交叉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3.注重特殊教育案例教学的使用与开发建设,对案例教学在课程资源建设与教学方式上的应用提出明确要求,加强案例库的建设和应用。

4.遵循教学的教育性规律,结合特殊教育课程性质、教学内容和特点,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提炼了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文化和价值等育人因素,有机融入了课程教学,充分发挥德育渗透功能,并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形成协同育人效应。课程思政落实到特殊教育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制定、教材选用、教案课件各方面,贯穿课程教学的全过程。

十、课程评价

对课程学习的考核应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特殊教育硕士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特殊教育硕士课程与教师职业评价标准的有机衔接。

十一、必修环节

1.学术报告(1学分)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和所在培养单位举办的各种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等,在学期间必须听取10场以上的学术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并由学院进行考核。

2.文献研读(1学分)

学生应完成本学科和导师指定的经典必读书目和重要学术期刊、文献专著、电子文献等的研读。导师负责对学生文献研读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可采用读书报告、专题研讨,学生提交研读报告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者,计1学分。

3.中期考核

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重点考核学生学分修读、论文开题、教学实践等方面完成情况。

.专业实践

校内实训(2学分):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校外实践(6学分):包括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习(1学分)等。

1)校内实训:由校内指导教师及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参与指导,于第1、2学期进行,完成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由指导教师制定评分标准进行计分考核。

2)教育见习:以集中见习的形式于第2学期进行,由校内指导教师及见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参与指导。见习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制定见习实施方案,布置具体的见习任务。

3)教育实习:安排在第4学期,集中进行,时间为18周,由校内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参与指导,具体任务以实习大纲为准。

4)教育研习:结合教育实习进行。任务是结合教育实践发现问题、开展研究、展开讨论,并形成研习报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第一,围绕见习与实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思考,如特殊儿童心理个案分析、特殊教育现状与分析等;第二,积极参与学校与学院举办的专业讲座,写讲座听后感;第三,设计课程教案或团辅方案,开展教学研讨。

十二、毕业要求和标准

在弹性学制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5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其他教学环节,考试、考查成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申请毕业并获取相应毕业证书。

十三、学位论文

1.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要立足中小学教育实践,注重学以致用,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特殊教育领域中存在的实际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2.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形式须符合学术规范,研究问题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方法科学、观点明确,文字表达顺畅、逻辑清晰,符合国家学位条例、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学位的基本要求。

3.学位论文的水平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或理论价值,能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技术解决中小学特殊教育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4.完成进度

研究生应在在第三学期末提交学位论文计划,作开题报告,获得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写作。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在第六学期的3月份前完成送审,6月上旬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十四、其他要求

学生在学期间应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魄;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专业特长开展社会服务实践,完成劳动教育任务。

附件1  教育硕士特殊教育领域 专业课程计划(2025版)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必修

课程

公共

必修课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1

考试

6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8

2

考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1

18

2

考试

研究生综合英语

2

36

1

考试

学位

基础课

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

1

18

2

考试

9学分

教育原理

2

36

1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2

36

2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2

36

3

考试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2

36

3

考试

专业

必修课

 

特殊教育课程与教材研究

2

36

1

考试

8学分

特殊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

2

36

2

考试

特殊儿童测量与评估

2

36

3

考试

融合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2

36

2

考试

选修

课程

学科

素养类

自闭症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

2

36

1

考查

1.总计不少于8学分。

2.学科素养、教育专业类和专业特色类等3个模块至少开设2门课程,每门课程1-2学分。

3.交叉融合类模块至少开设1门课程。其中,人工智能(文史)课程为限定性限选修课,1学分。

特殊儿童应用行为分析

1

18

3

考查

特殊教育理论前沿

1

18

1

考查

特殊儿童家庭康复训练

1

18

3

考查

目视分析和C统计

1

18

3

考查

特殊教育专业英语

1

18

3

考查

教育

专业类

儿童游戏治疗

1

18

1

考查

儿童社会性发展与教育

1

18

1

考查

特殊儿童家庭教育专题

1

18

1

考查

萨提亚模式的学习与应用

1

18

3

考查

专业

特色类

箱庭疗法与特殊儿童康复

2

36

2

考查

特殊儿童早期干预与矫正技术

2

36

3

考查

特殊儿童感统训练

2

36

3

考查

神经发育障碍研究

1

18

1

考查

交叉

融合类

人工智能(文史)

1

18

2

考查

科学哲学

1

18

1

考查

行动研究

1

18

3

考查

小样本数据统计分析

1

18

1

考查

个案研究法

1

18

3

考查

补修

课程

普通心理学

跨学科、专业或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须补修不少于2门课程。随本科师范生学习,不计学分。

发展心理学

学前儿童特殊教育

 

必修

环节

 

文献研读

采用读书报告形式,由导师组考核

1

 

1-4

 

2学分

行业讲座及报告

听不少于10场行业讲座报告,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导师考核。

1

 

1-4

 

实践教学

校内实训

特殊儿童评估技能与干预方法训练

1

16

1-2

 

8学分

特殊教育教学技能训练与特殊教育教学技能比赛

1

16

1-2

 

校外实践

教育见习

1

 

2

 

教育实习

4

1 学期

 

 

教育研习

1

全过程

1-6

 

中期考核

按《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实施

 

 

4

 

不计学分

部分课程授课方式以工作坊形式设置。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街36号

电话:0596-2527207

公众官方微信

Copyright  闽南师范大学教育与心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