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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教育与心理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12

闽南师范大学教育与心理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6-2027学年)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2〕60号)《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2026〕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向对象

2025、2026级本科生。

二、各专业允许转入的学生人数

人数

年级       代码专业

实际

录取数

转入比例

允许转入人数



2026

0910

教育技术学

49

10%

5

0911

小学教育

52

10%

5

0913

心理学

81

10%

8

0912

学前教育

51

10%

5

三、转入我院专业应符合的条件

1.符合《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2〕60号)文件要求;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参加以下课程的考核:

序号

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1

教育技术学

教育技术学导论

10月31日9:00-11:00

2

小学教育

小学教育学

10月31日9:00-11:00

3

心理学

普通心理学1

10月31日9:00-11:00

4

学前教育

学前儿童保育学

10月31日9:00-11:00

3.根据本院的专业特点,转入本院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高,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转入各专业的详细要求:

转入教育技术学专业的学生能够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各教学环节。

转入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喜爱幼儿,乐意未来成为一名幼教工作者;身心健康,肝功能正常且非乙肝病毒携带者(笔试入围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以该专业计划录取人数的1.5倍划定。笔试入围同学需要在11月3日前提供一份与3-6岁幼儿互动记录与感想以及一份近期肝功能合格承诺书。)。

(3)参加教育与心理学院组织的转入考核,考核方式主要为笔试,所有考核的课程都必须及格,在此基础上按总评成绩排名,若总评成绩相同,则以卷面成绩的主观题得分高者优先。

四、转专业考核方式、内容

1.笔试内容

(1)教育技术学专业:《教育技术学导论》,了解教育技术学专业的相关知识和研究领域,研究方法。

(2)小学教育专业:《小学教育学》,研究小学教育源流、小学教育特性、小学学生、小学教师、小学教育目标、小学教育内容、小学教育环境、小学教育活动、小学教育评价等小学教育的基本问题。

(3)心理学专业:《普通心理学1》,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有关内容,运用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心理现象与实际问题。

(4)学前教育专业:①《学前儿童保育学》,要求学生掌握学前儿童解剖生理特点及其身体生长发育的规律、营养学基础知识、托幼机构的膳食管理、学前儿童常见身心疾病的有关知识及基本急救措施、教育环境创设及教育过程中的卫生要求,能够系统了解学前儿童常见身心卫生问题及教育对策,能够对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进行科学的保教和评价,将来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切实做到维护和增进儿童的身心健康与和谐发展。②与3-6岁幼儿互动记录与感想:学生专业总结感想需要学生表述个人对学前教育专业的兴趣,对从事幼教工作的想法,以及介绍自己与该专业相关的一些特长。

2.成绩评定:考核科目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

教育技术学专业:个人总成绩=《教育技术学导论》课程成绩

小学教育专业:个人总成绩=《小学教育学》课程成绩

心理学专业:个人总成绩=《普通心理学1》课程成绩

学前教育专业:个人总成绩=(学生专业总结感想)成绩×30%+《学前儿童保育学》课程成绩×70%

五、录取

1.学院根据考核的最终成绩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2.拟录取学生名单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学院公示拟转入学生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就读专业名称、拟转入专业名称、转专业理由等)3日。公示期满,报请教务处审核。

六、转专业工作程序

1.转专业工作的组织机构

(1)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顺森

副组长:刘磊

成员:夏丽君、黄亮、杨超男、甘火花、贺宏伟、辛增友、杨爱君

(2)学院成立专家库,考核前一日通过抽签确定评审专家,组成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考核规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

(3)当年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转专业考试的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转专业工作。

2.转专业工作流程

(1)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提交转专业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学校审核通过。

(2)学生打印并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承诺书》(见附件3),然后扫描或拍照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学院在审核转入学生名单的时候,需下载确定转入学生的承诺书并存档。

(3)学院根据审核要求,向学生发送考核通知。

(4)组织学生参加考核,根据成绩评定总分排名顺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日。

(5)审议和录取。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审核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转专业名单。拟录取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的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发文公布。

(6)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

3.转专业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原专业本学期期末考试,遵守学习和考试纪律,不得无故缺课或缺考,否则以旷课或缺考论处。学院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正式文件后,通知学生并做好后续工作。

七、其他规定

1.对本办法没有涉及的事项,由本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负责集体协商。本细则从2026年9月开始执行。

2.本工作方案由闽南师范大学教育与心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各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1)闽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转专业考试《教育技术学导论》科目考试大纲

(2)闽南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转专业考试《小学教育学》科目考试大纲

(3)闽南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转专业考试《普通心理学1》科目考试大纲

(4)闽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转专业考试《学前儿童保育学》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2 2026-2027学年闽南师范大学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汇总表

附件3 闽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承诺书

教育与心理学院

2026年10月8日

办公地址:教育与心理学院10号楼207室

联 系 人:钟琼

联系电话:15305968085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街36号

电话:0596-252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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