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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心理学院教师调课流程

调课是指因个人原因或工作需要,须调整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和任课教师的行为。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调课,确需调课的应提前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办理好相关手续。

两周以内(含两周)的调课申请需提前2个工作日由任课教师在系统填报并告知教学秘书,未在系统申请的按擅自调课处理。具体审批流程为:教师提出申请——开课单位教务科审核——开课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完成后调课生效。任课教师为分管教学领导的,审批人为相应单位正职领导。

两周以上的调课申请由任课教师填写《闽南师范大学调课审批表》和《闽南师范大学补课安排表》(见学校调课管理办法),需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教务科,教务科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前3个工作日报教务处审批。申请具体审批流程为:教师提出申请——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完成后调课生效。

申请调课时还应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病历、领导同意的凭证、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等。

任课教师应及时将调课信息通知到学院教务科和授课班级

任课教师因不可抗力或遇急病、交通意外等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校上课的,应及时与班级或学院取得联系,妥善安排好后续工作。原则上任课教师应于事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情况说明并办理补课手续。

原则上不允许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调课,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教育与心理学院教务科

                                   2023.10.18

附:调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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