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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闽师大教科院〔2019〕4号


教育科学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1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闽南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要求,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且成员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学院复试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领导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对复试结构提出质疑,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成立复试小组

按学科相近原则,成立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类并均分学术型和专业型共四个复试小组,各设组长一人。

(三)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成立由学院书记、副书记、分党委纪检书记或纪检委员组成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四)复试录取工作解答人:李歌  联系电话:13328805281

第二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报研招办审核后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考生上线实际,采取等额复试形式,即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若出现符合复试条件的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将按照1:1比例进行复试。

(三)调剂复试考生选择标准

1.学科背景相同或相近考生优先;

2.初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3.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参照以上标准综合考虑考生的本科毕业院校、专业及工作学习背景选定。

第三条 调剂复试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需满足一志愿学科门类初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线。

4.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调剂程序

第一步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

第二步 我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报研究生处招生科复核

第三步 我院对复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复试通知;

第四步 我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被拟录取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接收待录取”;

第五步 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第四条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到我院办公室(地点:10号楼208)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安排复试。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一张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政审表;

6.体检报告

7.准考证。

  第五条 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考生须在考前抽签并按次序到相应学科复试小组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抽取面试题目准备后单独参加面试,现场回答抽取的题目和复试小组成员的现场提问;

3.同等学力报考的学术型考生须加试2门笔试科目。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参加复试的教师独立评分,全程录音、录像和记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完毕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由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听说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 人文素养;

(4)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自行体检,并在复试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

第六条 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与外语面试成绩之和其核算办法为: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80%+外语面试成绩×20%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 录取办法

(一)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所有成绩取整)。

(三)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分次复试,并以当次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复试完毕后我院将按照要求将考生相复试材料上报研招办,由研招办拟录取名单后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第八条  复试复议渠道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596—2527192

第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按照学院通知

地点:创业楼213、创业楼214

第十条 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一)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10号楼208

(三)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温馨提示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及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准考证和三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照均可。

2.复试期间食宿自理,请考生选择正规住所,并注意饮食安全。



教育科学学院

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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