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扎实做好“对市督导”工作实施与制度建设,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委托,福建教育督导智库项目建设单位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院组织调研组,于2022年7月13日至27日赴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开展“对市督导”调研工作。调研组重点围绕“对市督导”的办法、标准、结果运用以及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效等方面进行深度调研。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部分设区市调研座谈。各设区市共有98人参与本次调研,其中,国家督学2人、省政府督学22人、市级督学36人、县(市、区)督导机构人员38人。
“对市督导”是教育督导分级督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科学评估设区市政府履行发展教育事业职责、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市督导”,运行至今已建立起相应的体制机制,形成一定的工作经验,但也遇到一些工作难点。按照新时代新要求,需要进一步优化“对市督导”评估标准,健全完善“对市督导”管理机制,强化对市级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深化。
各设区市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围绕调研内容,认真汇总所辖县(市、区)的意见和建议。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参加调研座谈会,督导部门负责人重点介绍本市迎接“对市督导”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对我省印发的《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标准》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建言献策。
本次调研由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院罗先锋教授、何谐博士、省政府督学赖辉煌等人负责组织开展。自2020年作为首批福建教育督导智库项目建设单位以来,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院一直致力于发挥学科和研究优势,为推动我省教育督导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参谋和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