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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我校《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我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校招生政策。复试各小组成员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学院复试。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负主体责任。成员由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院纪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等组成。

(二)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包括:复试资格审核小组、复试思想政治考核小组、专业复试小组。

1、复试资格审核小组由小学教育专业负责人和研究生秘书组成。

2、复试思想政治考核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学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组成。

3.专业复试小组由小学教育专业硕士生导师组成。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有专人现场笔录,复试的教师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字确认。

(三)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等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硕师计划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和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报研招办审核,随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本科学校、本科专业等信息)。

第三条 复试方式

2023年教育科学学院硕师计划研究生复试方式采取线下现场复试。若出现疫情等特殊因素,将采取线上远程复试作为应急方案。

第四条 复试工作的流程安排

1.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准备好复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

2.由复试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3.由思想政治考核小组、专业复试小组依次进行政治思想测试、和学科专业测试。

第五条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安排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4、本人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高校推荐部门公章);

5、申请者还应提供其他特长及本人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或获奖证书等。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原件;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7、若有特别情况需补充相应其他材料。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六条 复试要求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要求

1.每生专业综合素质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考生抽取专业综合素质复试题目,回答抽取的题目和复试小组成员的提问。

3.参加复试的教师现场独立评分,全程录音、录像和记录,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若为线上远程复试,复试要求如下:

拟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复试系统、腾讯会议、阿里钉钉作为复试的平台。其中,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首选,腾讯会议和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考生须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加上一个手机,或者是两个手机。手机支持安卓和IOS系统,版本不能过于陈旧。考生需根据学信网提供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提前上网站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据网站建议安装相关软件。复试期间,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素质复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社会实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此部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等于各位复试教师评分之和除以复试教师数(即取平均分),占复试总成绩的80%。专业综合素质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专业外语听说能力复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阅读、翻译和说水平,占复试总成绩的20%

第七条 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外)。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八条 录取办法与复查

我院将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实施细则以及考生面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根据2023年硕师计划的招生指标,从报考我校的生源中择优录取。

(二)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照要求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三)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四)体检:拟录取的推免生三周内提交体检报告单至相关培养单位。我校不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九条 复试纪律

考生按指定时间到候考室等候,进入候考室后房间内只有考生,其它无关人员不能进入,由学院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直至复试工作全部结束。

考生进入复试房间后不能携带有任何参考资料,不能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复试过程中,与复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近考场。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一)考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复试。

(二)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在考官没有允许的情况下退出复试。

第十条 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学院硕师计划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负主要责任,对本学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复试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联系电话:18859681069。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必须在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防控措施

在校防控办指导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配备充足防疫物资,严格做好复试考务人员及复试考生的防控工作。对考务人员,做好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复试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进入我校。

保证复试场所环境。学院安排的复试场所要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做好复试考场环境卫生工作。复试场所、复试时间将提前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

(一)配备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的候选成员,如果复试小组成员健康检测出现异常,则报请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启用候选人员替换健康监测出现异常的成员。

(二)如果复试进行期间发生停电等意外情况,录音录像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或者是考生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参加复试,则复试工作延期,选择其他时间进行复试。

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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