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中国“田园都市、生态之城”漳州市,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科学学院拥有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课程教学理论、高等教育学、教师教育学、特殊教育学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含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特殊教育等学科领域)和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点(含临床与咨询、发展与教育、组织与管理等学科领域)。
拥有福建省高原学科建设学科(教育学)、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心理学),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型学科建设学科(心理学),校级重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在区域农村教师发展、家庭成长教育、教育督导、留守儿童关爱教育、自闭症诊治与教育等学科领域形成了自身的特色。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拟招收约127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拟招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数量、培养条件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
二、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
1.学术学位:学制3年。
2.专业学位:应用心理硕士学制3年;教育硕士学制2年。
(二)学费:每生每年人民币8000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复试。
(四)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2个及以上学位。若在校研究生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或已取得就读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本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及我院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3年9月前有效。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检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045400应用心理),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院专业(领域)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8.考生应当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各专业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初试成绩将按招生工作进程安排在“研招网”公布,考生届时可上网查询。
七、复试
(一)我校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我院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安排在2023年4月底前,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其他情况参照学校招生简章。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录取
(一)我院按照上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人事关系。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作出书面说明。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不可录取为定向就业,如确需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和本人的书面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逾期未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和我院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为1至2年。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由教育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可从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及我院网页查询,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
(三)我院一律不代购参考书,考生如想购买参考书,请到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和我院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五)请考生关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我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六)我校及我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402
学校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科技信息楼南1301,邮编363000。
学校联系电话:0596-2527801;学校电子邮箱xyczsk@mnnu.edu.cn。
学院联系电话:0596-2592423;邮箱:505614387@qq.com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我院咨询。
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2年9月27日
附:1、招生专业目录
2、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2023年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培养单位 |
专业代码,名称及 研究方向 |
拟招 人数 |
学制 |
考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109 教 育 科 学 学 院 |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1 课程原理研究 02 教学原理研究 |
3 |
3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040106 高等教育学 01 高等教育理论 02 高等教育管理 |
3 |
3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040109 特殊教育学 01 自闭症谱系障碍研究 02 融合教育研究 |
2 |
3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0401Z1 教师教育学 01 教师教育原理 02 教师专业发展 |
3 |
3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040201 基础心理学 01 认知与决策 02 两岸心灵契合的心理学基础 |
6 |
3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1 认知发展与教育 02 家庭成长教育 |
7 |
3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040203 应用心理学 01 心理咨询研究 02 人格培养研究 03 人力资源管理 |
18 |
3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专业学位 045400 应用心理 01 临床心理与咨询 02 心理发展与教育 03 组织行为与管理 |
21(含 士兵 计划 专项)
|
3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47 心理学专业综合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专业学位 045101 教育管理
|
8 |
2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33 教育综合 ④808 教育管理学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专业学位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
10 |
2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33 教育综合 ④812 教学系统设计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专业学位 045115 小学教育
|
25(含硕师计划) |
2 2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33 教育综合 ④811 小学教育学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专业学位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
13 |
2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33 教育综合 ④807 心理健康教育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专业学位 045118 学前教育
|
8 |
2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33 教育综合 ④816 幼儿园课程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专业学位 045119 特殊教育
|
3 |
2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33 教育综合 ④821 特殊教育基础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2023年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自命题科目)
科目代码 |
考试科目名称 |
参考书目 |
考试时长 |
333 |
教育综合 |
1.《教育学》王道俊、郭文安,人教出版社 2009;2.《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大出版 社2009;3.《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等,北师 大出版社2007;4.《外国教育史》张斌贤,教育 科学出版社2008;5.《教育心理学》张大均,人 教出版社2005;6.《教育心理学》陈琦、刘儒 德,高教出版社2005。 |
3 |
347 |
心理学专业综合 |
1.《咨询心理学 (第二版) 》,张日昇,人民教 育出版社,2001;2.《社会心理学(第11版)》.戴 维 ·迈尔斯. 人民邮电出版社.2020版;3.《人格 心理学》,黄希庭著,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 |
3 |
807 |
心理健康教育 |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新论》姚本先 编著.北 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年版) |
|
808 |
教育管理学 |
1.《教育管理学》 (第四版) ,陈孝彬,高洪源 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9年版) |
3 |
811 |
小学教育学 |
1.《小学教育学》 (第3版) , 曾文婕、黄甫全 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
3 |
812 |
教学系统设计 |
1.《教学系统设计》何克抗 林君芬 张文兰编 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
3 |
816 |
幼儿园课程 |
1.《幼儿园课程 (第二版) 》,朱家雄著,华东 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
3 |
821 |
特殊教育基础 |
1.《特殊教育学》,方俊明主编,人民教育出版 社,2005年6月;2.《中国特殊教育学基础》,陈 云英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1月。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