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教育与心理学院 欢迎您!建议IE8以上或360浏览器浏览本网站

【防范非法集资】守护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20226月是全国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202151日起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非法集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所称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目前,各种防不胜防的非法集资、新型传销手段越发隐蔽,甚至看似“不起眼”,却在暗处窥探侵蚀着家庭钱袋子。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电子黄金、虚拟货币、私募基金、健康养老、“智能证券”等新概念实施非法集资,向公众诈取吸收高额存款。

非法集资常用手法

1

以“低投入,高回报”为噱头,编造“天上掉馅饼”等不切实际假话。


2

编造虚假项目,甚至组织免费旅游、参观、考察等骗取公众信任。


3

重金做宣传造势,发布广告、雇人发传单,甚至进行社会捐赠等制造虚假声势。


4

利用血缘、地缘关系及熟人圈子,拉拢身边人加入以扩大集资范围……


摒弃侥幸心理,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慎选投资渠道。如发现涉嫌经济犯罪线索,请立即向当地公安经侦部门举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