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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竞赛办法

 

 

 

 

教育【20192

教育科学学院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竞赛办法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竞赛办法》闽师大【2014】237号和《关于闽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比赛的通知》教务【2019】1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教科院教师教学竞赛办法细则。

一、竞赛宗旨、竞赛原则等依照闽师大【2014】237号《闽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竞赛办法》文件要求

二、成立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学竞赛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如下:黄清、索磊、张金发、甘火花、邓建民、余益兵、杨海波、林国耀、冉新义、刘冰、李晓霞、杨爱君、林培锦。

秘书:杨艳云

三、参赛对象及名额

1、本年度在岗的编制内教师均可报名。

2、须完成学校和我院规定的教师工作量。

3、学院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学院一等奖获得者推荐。

4、各系及政工系列按专任教师数的15%分配院级参赛指标,见附件1。

5、两年内出现教学事故者不得参赛;竞赛期间违反课堂教学秩序者取消比赛资格。

四、竞赛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系应积极开展教学竞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院级参赛选手。推荐参赛教师要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能够充分展示本学院教师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院级参赛人员名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院级教学竞赛名单表纸质版提交给教学秘书10号楼207室(电子版发送到1822165932@qq.com)

2、院评审小组将对系里推荐的参赛教师进行现场集中评审。

五、比赛要求

本次竞赛由教学设计(教案)、课堂教学两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二者权重分别为20%、80%。

1.教学设计要求

教学目标明确,教案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步骤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重点与难点清楚,解决方法有针对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讲求科学性和探索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2.教学演示要求

要求用普通话讲授。讲课内容注重启发式,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讲求逻辑性;教学内容讲求科学性和探索性,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使用板书或电子课件授课均可,使用电子课件授课的,需有适当板书。板书或课件布局合理、字体工整、清晰、美观。教学用语清晰生动、有表现力;教态自然大方,着装庄重得体。

获奖人选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报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及时反馈。

院级竞赛参与者须在集中评审前提交:1个完整教学设计(45分钟教案)。课堂参赛时间为20分钟教学演示(每超过2分钟扣课堂教学得分中的5分)。

院级教学竞赛集中评选时间为201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1、参加校级竞赛的教师按学校的奖励办法由学院奖励。

2、院级竞赛二等奖奖励2000元,优秀奖奖励1000元。

本教师教学竞赛办法由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学竞赛小组负责解释。

 

教育科学学院

O一九年三月

 

 

 

附件1

参赛名额分配表

参赛名额分配

心理学系

3

小学教育系

3

学前教育系

2

教育技术系

2

政工系列

1


附件2

教育科学学院XX系(或政工系列)2018-2019学年本科课堂院级教学竞赛参赛人员名单

序号

参赛人员姓名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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